碳酸钙产业是贺州市的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为推动该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贺州市以法治为引擎,制定地方性法规。
日前,《贺州市碳酸钙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在全国地方立法中,针对碳酸钙领域产业发展的立法尚属首次。
《条例》共二十五条,针对碳酸钙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在产业规划、产业链建设、资源开发利用、绿色矿山建设以及科技创新等方面制定了规范措施。
针对碳酸钙产业链不完善、下游延伸不足、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条例》创设了实施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工程,实行碳酸钙矿山开采与下游产业挂钩机制,以促进产业链向下游延伸,保障资源高效利用。
针对采矿权用地租赁乱象,《条例》明确规定不得以非法手段胁迫或者阻碍采矿用地租赁,违者依法及时处理。同时,规定县级政府可以根据采矿用地租赁市场实际情况,发布采矿用地租赁参考价格信息。
目前,贺州市碳酸钙粉体产业仍面临同质化严重、产品附加值低、资源利用率不高以及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企业创新动力不强、基础研究和产品研发缺乏、产业智能化、数字化薄弱等问题。为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产业向中高端化转型升级,《条例》明确规定了新建、扩建碳酸钙粉体产能的置换要求,严格控制普通碳酸钙粉体加工项目新增产能。同时,鼓励碳酸钙产业企业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兼并重组,以压减和改造低效产能。
《条例》还提出推进碳酸钙产业的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加大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人工智能运用力度,推动碳酸钙产业向智能化、数字化升级。贺州市的碳酸钙矿山多为露天矿山。
在露天开采过程中,部分企业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防尘降尘措施不到位,导致扬尘问题突出。此外,对于废石、废渣、泥土、废料等固体废物,目前主要采用粗放式填埋和堆放的方式处置,容易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为推动碳酸钙产业绿色转型,《条例》对绿色矿山建设作出明确规定:新建碳酸钙矿山需达到国家级绿色矿山标准;碳酸钙生产加工企业应按规定采取处理措施,控制生产加工环节及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碳酸钙矿山企业及生产加工企业还需按照规定对尾矿、废石、废渣、泥土、废料等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和综合利用。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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