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安全,从此文开始
2017年,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07起、死亡484人,同比减少54起、41人,分别下降11.7%和7.8%。2013-2017年事故总量及其变化趋势见图1。其中较大事故15起、死亡63人,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2017年非煤矿山事故分地区情况见表1。
图1 2013-2017年事故总量及其变化趋势图
表1 2017年全国非煤矿山事故按地区统计表
2013-2017年事故死亡人数前十位的地区依次是云南、辽宁、广西、湖南、湖北、内蒙古、江西、四川、陕西、新疆,见图2。2017年,上述地区共发生事故259起、死亡288人,分别占2017年全国非煤矿山事故总量的63.6%和59.5%。上述地区2017年事故总量比2013年减少160起、211人,下降34.9%和42.3%。上述地区2013-2017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变化趋势见图3。
图2 2013-2017年事故死亡人数前十名地区事故总量图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图3 2013-2017年事故总量前十名地区变化趋势图
(二)按行业统计。
2017年,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事故总量最多,共发生事故154起、死亡186人,分别占总数的37.8%和38.4%,同比分别增加10起、27人,上升6.9%和17.0%。其次为非金属矿采选业,共发生事故145起、死亡159人,分别占总数的35.6%和32.9%,同比分别减少78起、103人,下降35.0%和39.3%;第三为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发生事故75起、死亡104人,分别占总数的18.4%和21.5%,同比分别增加26起、50人,上升53.1%和92.6%;石油天然气开采共发生事故11起、死亡13人,均占总数2.7%,事故起数同比下降8.3%,死亡人数与2016年持平。2013-2017年各行业事故总量变化趋势见图4。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图4 2013-2017年各行业事故总量变化趋势图
(三)按企业性质统计。
2017年,中央所属非煤矿山企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4起、死亡43人,分别占总数的5.9%和8.9%,同比减少13起,死亡人数增加6人。省属非煤矿山企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3起、死亡46人,分别占总数的10.6%和9.5%,同比增加28起、18人。市属非煤矿山企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1起、死亡22人,分别占总数的5.2%和4.5%,同比增加7起、6人。县属非煤矿山企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9起、死亡73人,分别占总数的17.0%和15.1%,同比增加14起、9人。其他性质非煤矿山企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50起、死亡300人,分别占总数的61.4%和62.0%。
2016和2017年全国非煤矿山事故按企业性质分布情况见图5。从图中可以看出,2017年国有非煤矿山企业(央企、省属、市属、县属)共发生事故157起、死亡184人,同比增加34起、39人。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图5 2016和2017年全国非煤矿山事故按企业性质分布图
(四)按十类事故类型统计。
2017年,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冒顶坍塌事故125起、死亡140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居第一位,分别占总数的30.7%和28.9%;中毒窒息事故20起、死亡48人,分别占总数的4.9%和9.9%;边坡垮塌事故28起、死亡38人,分别占总数的6.9%和7.9%;爆炸事故12起、死亡16人,分别占总数的2.9%和3.3%;透水事故3起、死亡10人,分别占总数的0.7%和2.1%;坠罐跑车事故2起、死亡3人,分别占总数的0.5%和0.6%;尾矿库溃坝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总数的0.2%和0.6%;火灾事故2起、死亡2人,分别占0.5%和0.4%。未发生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事故、重大海损事故。2013-2017年十类事故总量变化趋势见图6。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图6 2013-2017年十类事故总量变化趋势图
(五)按开采方式统计。
2017年,地下矿山共发生事故238起、死亡296人,分别占总数的58.5%和61.2%,同比分别上升2.6%和17.5%;露天矿山共发生事故106起、死亡113人,分别占总数的26.0%和23.3%,同比分别下降38.0%和46.2%;选矿厂共发生事故20起、死亡23人,分别占总数的4.9%和4.8%,同比分别上升100.0%和109.1%;尾矿库共发生事故4起、死亡9人,分别占总数的1.0%和1.9%,同比分别增加4起、9人。其他事故共发生28起、死亡30人。2013-2017年不同开采方式事故总量变化趋势见图7。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图7 2013-2017年不同开采方式事故总量变化趋势图
(六)按发生时段统计。
2017年,全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平均每季度发生101.8起、死亡121人。单季度发生起数最多的为第二季度,发生121起、死亡130人,分别占总数的29.7%和26.9%。其次是第三季度,发生113起、死亡134人,分别占总数的27.8%和27.7%。2013-2017年不同时段事故总量变化趋势见图8。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图8 2013-2017年不同时段事故总量变化趋势图
二、事故分析
(一)监管对象数量继续减少,事故总量持续下降。
据统计,2017年非煤矿山监管对象(含非煤矿山、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和尾矿库)共计55063个,较2013年减少29622个,下降35.0%。2017年非煤矿山事故总量较2013年减少251起、306人,分别下降38.1%和38.7%,见图9。
图9 2013-2017年非煤矿山事故总量与监管对向变化趋势图
(二)原油产量略有下降,天然气产量略有增加,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总量有所上升。
2017年,全国原油产量19150.6万吨,比2013年下降8.4%;天然气产量1480.3亿立方米,比2013年增加26.5%。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比2013年增加2起、3人,分别上升22.2%和30.0%。2013-2017年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总量与原油和天然气产量变化趋势见图10。
图10 2013-2017年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总量与原油和天然气产量变化趋势图
(三)钢铁产量相对稳定,黑色金属矿事故有所反弹。
2013-2017年,全国钢铁产量相对稳定,保持在19亿吨左右。2017年全国粗钢和钢材产量略有下降,合计18.82亿吨。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事故总量比2013年减少46起、43人,分别下降38.0%和29.3%。但事故总量有所反弹,超过了2015年和2016年。与2016年相比,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事故增加26起、50人,分别上升53.1%和92.6%。2013-2017年黑色金属矿事故总量与钢铁产量变化趋势见图11。
图11 2013-2017年黑色金属矿事故总量与钢铁产量变化趋势图
(四)十种有色金属产量持续增加,有色金属矿事故总量略有反弹。
2013-2017年,全国十种有色金属产量持续增加,年均增长率8.9%。2017年,达到5501.0万吨,比2013年增加1446.1万吨,增长35.7%。2017年,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事故总量比2013年减少62起、85人,分别下降28.7%和31.4%。但2017年事故总量略有反弹,比2016年增加10起、27人。2013-2017年有色金属矿事故总量与十种有色金属产量变化趋势见图12。
图12 2013-2017年有色金属矿事故总量与有色金属产量变化趋势图
(五)水泥产量相对平稳,非金属矿事故总量五年来最低。
2013-2017年,全国水泥产量相对平稳,维持在24.0亿吨左右。2017年,全国水泥产量23.4亿吨。非金属矿2017年事故总量为五年来最低,比2013年减少91起、115人,分别下降38.6%和42.0%。2013-2017年非金属矿事故总量与水泥产量变化趋势见图13。
图132013-2017年非金属矿事故总量与水泥产量变化趋势图
三、较大事故统计分析
2017年,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较大事故15起、死亡63人,同比分别增加8起、33人,分别上升114.3%和110.0%。2013-2017年较大事故及其变化趋势见图14。
图14 2013-2017年较大事故及其变化趋势图
(一)按地区统计分析。
2017年,全国共有11个地区发生较大事故。其中河南、河北、广东、湖北各发生2起,四川、陕西、内蒙古、浙江、湖南、重庆、青海各发生1起。
2013-2017年较大事故死亡人数前十位的地区依次是云南、湖南、内蒙古、湖北、河南、广东、河北、江西、陕西、山东。2017年,上述地区(除云南、江西、山东未发生较大事故)共发生较大事故11起、死亡49人,分别占2017年较大事故总量的73.3%和77.8%。上述地区2013-2017年较大事故总量见图15,变化趋势见图16。
图15 2013-2017年较大事故死亡人数前十名地区较大事故总量图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图16 2013-2017年较大事故死亡人数前十名地区变化趋势图
(二)按十类事故类型统计分析。
2017年,较大事故按十类事故类型统计分别为中毒和窒息事故6起、死亡31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40.0%和49.2%;透水事故3起、死亡12人,分别占20.0%和19.0%;边坡垮塌事故2起、死亡6人,分别占13.3%和9.5%;冒顶坍塌事故2起、死亡6人,分别占13.3%和9.5%;尾矿库溃坝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6.7%和4.8%;其他事故1起、死亡5人,分别占6.7%和7.9%。2017年较大事故按十类事故分布情况见图17,2013-2017年十类事故较大事故总量变化趋势见图18。
图17 2017年较大事故按十类事故分布图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图18 2013-2017年十类事故较大事故总量变化趋势图
(三)按开采方式统计分析。
2017年,地下矿山发生较大事故10起、死亡46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66.7%和73.0%。尾矿库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分别占13.3%和11.1%。选矿厂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分别占6.7%和6.3%。露天矿山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6.7%和4.8%。其他(粘土砖瓦矿)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6.7%和4.8%。2017年较大事故按开采方式分布情况见图19。2013-2017年不同开采方式较大事故变化趋势见图20。
图19 2017年较大事故按开采方式分布图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图20 2013-2017年不同开采方式较大事故变化趋势
(四)按发生时段统计分析。
2017年,较大事故死亡人数由多到少的时段依次是四季度发生5起、死亡2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33.3%和36.5%;一季度发生4起、死亡20人,分别占26.7%和31.7%;三季度发生4起、死亡13人,分别占26.7%和20.6%;二季度发生2起、死亡7人,分别占13.3%和11.1%。2017年较大事故按发生时段分布情况见图21。2013-2017年不同时段较大事故变化趋势见图22。
图21 2017年较大事故按发生时段分布图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图22 2013-2017年不同时段较大事故变化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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