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7年7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享受国家四项优惠政策,主要从五大措施入手加快制造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中国制造2025”城市(城市群)试点示范工作,目前已批复宁波、泉州、沈阳、长春、武汉、吴忠、青岛、成都、赣州、广州、合肥、湖州等12个城市和苏南五市、珠江西岸六市一区、长株潭衡、郑洛新等4个城市群。
一、国家主要措施从以下五方面入手:
一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准入制度改革,支持示范区出台制造业和信息产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经批准可将省级相关投资审批、外资管理、经贸合作等权限下放至示范区。全面实行企业“多证合一”。
二是积极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集群发展搭建平台,统筹用好各类政府资金和产业基金,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先进制造。实施普惠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已经成立的普惠金融事业部要着力在示范区探索积累经验。实行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与税收便利服务挂钩。国有科技企业可对企业重要技术和管理人员实施股权等激励。
三是在安排新增工业用地时对示范区适当倾斜,支持利用老旧工业和商业设施等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众创空间。
四是鼓励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创业补贴。允许科技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兼职,推广海外人才优惠便利政策。
五是深化制造业创新发展中外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装备。
二、优惠政策主要聚焦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简政放权,在示范区内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吸引外资的力度。
二是财税金融支持,支持示范区大力促进创新创业,强化企业股权激励,探索实行信用评价与税收便利服务挂钩制度等政策。
三是土地供应保障,包括对示范区年度新增工业用地指标给予适度倾斜等政策。
四是人才培养引进,支持示范区拓展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开展创业补贴试点、支持海外人才回国创业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张峰强调,示范区的创建主体是地方,工信部将会同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支持和引导,使示范区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的作用,带动其他地区加快制造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资料来源:中国工业报、新华社、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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