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发布《制浆造纸、平板玻璃等14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涉及制浆造纸、制药、农药、化肥(氮肥)、纺织印染、制革、电镀、农副食品加工、钢铁、炼焦化学、平板玻璃、水泥、铜铅锌冶炼等14个行业,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日。
《制浆造纸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
适用于制浆、造纸、浆纸联合以及纸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规模:
1、制浆生产能力增加20°%及以上;造纸生产能力增加30°%及以上。
建设地点:
2、项目(含配套固体废物渣场)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防护距离内新增敏感点。
生产工艺:
3、制浆、造纸原料或工艺变化,或者新增漂白、脱墨、制浆废液处理、化学品制备工序,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环境保护措施:
4、废水、废气处理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除外)。
5、废水排放去向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或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
6、锅炉、碱回收炉、石灰窑或焚烧炉废气排气筒高度明显降低。
7、危险废物处置方式由外委改为自行处置或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平板玻璃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
适用于平板坡璃以及电子工业坡璃太阳能电池坡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规模:
1、玻璃熔窑生产能力增加30%及以上。
地点:
2、项目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防护距离内新增敏感点。
生产工艺:
3、新增在线镀膜工序。
4、纯氧助燃改为空气助燃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5、原辅材料、燃料调整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环境保护措施:
6、废水、熔窑废气处理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除外)。
7、熔窑废气排气筒高度明显降低。
8、废水排放去向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或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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