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粉体技术网/班建伟)日前,广西国土资源厅印发《第三轮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规划编制的主要目的、工作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从2014年6月开始,计划用24个月左右时间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查报批工作,提交规划成果。
据悉,自2000年以来,广西组织编制并发布实施了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目前第二轮规划即将到期。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这个时期正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我区实现经济腾飞、追赶先进省份的重要时期,编制此轮规划主要目的是为广西经济腾飞提供资源保障,加快推进资源利用方式和资源管理方式转变,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统筹协调全区矿产资源平衡、合理开发利用。
《方案》要求,第三轮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保障我区锡、锌、锰、铝土矿、滑石等优势资源和建筑材料等资源合理开发,加快资源利用方式转变,积极推进矿产资源领域改革,为国家及广西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是继承借鉴,创新发展。做好规划基础研究和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新理论、方法和手段。
三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重点解决我区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贵金属、稀土及建筑材料等矿产资源管理的关键问题,针对我区铝土矿、锰矿、高岭土、锡矿等优势矿产的开发与保护、多金属矿种综合勘查开发、堆积型和原生型矿产资源统筹等热点难点问题,制订差别化的资源开发与空间布局引导策略,推动地区特色化发展。
四是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多渠道鼓励公众参与,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五是目标导向,注重实效。完善差别化管理的政策导向,合理确定勘查开发与保护的总体工作布局,完善资源开发准入条件。
六是科学规划,做好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做好与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等规划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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