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山东省政府要求,“十四五”期间全省大、中、小型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达到90%、80%、70%的建设目标。
《方案》明确提出,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进程,新建矿山要全部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投产1年内须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提升绿色矿山评估标准。“十四五”期间,提升绿色矿山建设申报评分标准,国家级绿色矿山申报需在现行的绿色矿山评分指标基础上提高5-10%,省级绿色矿山申报需在现行绿色矿山评分指标基础上提高3-5%。
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加快推进平阴、邹城、滕州、莱州-招远4处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2025年前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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