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重点对属于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不属于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进行了规定。截止2020年底,生态环境部已经发布了75项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明确了属于排污许可管理的全部行业的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计算方法,基本覆盖了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行业。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进一步规范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排污单位应税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生态环境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综合司郭苑
电话:(010)65645217,65645215(传真)
邮箱:guo.yuan@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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