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端技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技术 > 前端技术
 
甘肃发布48种矿产资源税税率,这4种情况可减免!
来源:中国粉体技术网    更新时间:2020-05-07 18:26:19    浏览次数:
 
  日前,甘肃省财政厅、税务局、自然资源厅发布《甘肃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以及免征减征政策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了48种甘肃省资源税税目税率。
  
  同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
  
  (一)纳税人开采销售伴生矿,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伴生矿暂不计征资源税;没有分开核算的,伴生矿按主矿产品的税目和适用税率计征资源税。
  
  (二)纳税人开采低品位矿减征30%征收资源税。
  
  (三)纳税人开采尾矿,免征资源税。
  
  (四)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矿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报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甘肃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以及免征减征政策方案
  
  为了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统筹考虑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对本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以及免征减征政策方案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本省相关资源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税额按《甘肃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二、本省地热实行从量计征;其他税目实行从价计征。
  
  三、根据资源税法第七条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
  
  (一)纳税人开采销售伴生矿,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伴生矿暂不计征资源税;没有分开核算的,伴生矿按主矿产品的税目和适用税率计征资源税。
  
  (二)纳税人开采低品位矿减征30%征收资源税。
  
  (三)纳税人开采尾矿,免征资源税。
  
  (四)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矿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报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符合上述规定的,由纳税人申报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四、税务机关与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当建立工作配合机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能够认定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的矿产储量报告等资料,以及与减免税相关的其他信息。
  
  五、本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甘肃发布48种矿产资源税税率,这4种情况可减免!
  

更多精彩!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粉体技术网官方微信(粉体技术网)
  

 
相关信息 更多>>
甘肃发布48种矿产资源税税率,这4种情况可减免!2020-05-07
 
我要评论

人物访谈 更多>>

企业动态 更多>>

热点综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