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评选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表彰在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现在组织开展第二届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国科奖社证第0265号,见国家奖励办网站)评选工作。为做好此次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突出贡献单位申报
1.申报范围
各级绿色矿山建设行政管理单位、各级绿色矿山建设技术支撑单位、第三方服务单位、列入国家绿色矿山目录企业和已达到绿色矿山条件的矿山企业。
2.申报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负责制定绿色矿山标准政策或管理办法。
(2)形成有推广价值的绿色矿山建设模式。
(3)研发有助于提升绿色矿山的技术与装备。
(4)达到区域性(或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杆。
(5)形成一套完整的绿色矿山服务体系或模式。
(二)突出贡献人物申报
1.申报范围
各级绿色矿山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第三方服务人员、高校及科研院所工作人员、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引领或推动工作者。
2.申报条件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绿色矿山建设事业,具有“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道德风尚,在工作中取得了下列突出贡献之一的行政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绿色矿山技术创新专业员。
(1)有推动绿色矿山建设的创新技术并且效益显著的技术持有者。
(2)在绿色矿山建设中勇于创新,探索新模式并被行业认可的专业人才。
(3)制订区域性绿色矿山政策、标准和管理办法并取得良好效果和影响的行政管理人员。
(4)制定了有助于推动绿色矿山服务的标准、规范、模式、工作流程等专业人员。
(5)每个单位只限从“突出贡献单位”或“突出贡献个人”奖申报一项。
二、推荐要求
申报单位或个人必须通过下面一种情况推荐给中绿盟秘书处。
1.突出贡献单位可通过各地方(省、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推荐。
2.突出贡献人物可通过各地方(省、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含地方协会推荐)。
3.联盟会员单位可以直接申报。
4.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签名)后报送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秘书处。无盖章则不具备评审资格。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
(1)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推荐表一式3份,含单位或个人申请表,单位推荐表;
(2)推荐表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附件1份(详见推荐表说明)。
2.电子版材料
(1)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包括附件证明材料);
(2)个人免冠照片(白底)电子版和生活或工作照电子版各一张(用于宣传);
(3)申报人简要事迹材料(限500字内)电子版。
电子版发送邮件以“2020突出贡献奖+单位”或“2020突出贡献奖+个人”命名,否则不予接收。
3.其它
纸质材料统一用A4版式装订,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申报材料一经接收不予退回。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推荐表及申报表格电子版可在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网站(www.greenmine.org.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四、报送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申报。材料报送截至2020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与表彰
1.评选
申报结束后,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将组织专家开展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在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网站与中绿盟微信公众号(zgclsks)公布。
2.表彰
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将在2020年绿色矿山年会上举行隆重颁奖仪式。
六、联系方式
非金属矿领域请联系
杜高翔:18801102618 010-82946450
冯文祥:18301216601 fentijs@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桥北金燕龙大厦805室
其他领域请联系
谢瑞芳:18811402505 010-82717271
邮 箱:xie_ruifang@sina.com
邮寄收件人:芦淑萍 13641134358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石油大院15号楼125室
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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