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刚刚结束1个多月,近日,安徽、宁夏、河北、四川等多个省(区)就启动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真可谓是一轮接一轮。
河北
近日,河北省已组建5个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决定于10月10日至11月10日进驻保定市、定州市和廊坊市,11月15日至12月15日进驻石家庄市、邢台市和邯郸市,开展省委省政府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
督察将分市级层面督察、下沉县(市、区)和部门督察、梳理分析和补充调查3个阶段,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座谈问询、现场核查、执法检查等方式进行。在督察方式方法上,采用解剖式、点穴式、机动式、专题式等多种督察形式,加大无人机、卫星遥感和大数据技术运用,每个督察组同步统筹安排1个生态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组,对群众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对立行立改情况进行核查,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违法违规案件严肃查处,对不履职、不尽责、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失职失责问题精准聚焦、一追到底、严肃问责,进一步压实责任,倒逼落实,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助力。
安徽
9月20日,安徽省召开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启动会议,部署对淮北、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宣城、黄山8市分两批开展督察。
本轮督察的重点,是各地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落实情况,以及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等。
宁夏
10月9日,从宁夏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自本月中旬起,宁夏将启动首轮自治区级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分别对石嘴山市、中卫市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展自治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本次自治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组建3个督察组,进驻时间为15天,可根据工作进度需要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0天。
督察重点包括督察中央和国务院领导批示指示贯彻落实情况、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深入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四川
由四川省人大、四川省政府、四川省政协省级领导带队,已于9月正式启动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将分两批对10个市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其中,9月底前完成对5个市州的督察,11月底前完成对剩余5个市州的督察,对每个市州的现场督察时间为10-12天。
本次专项督察内容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市县(市、区)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其他突出环境问题等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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