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印发《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在非金属矿产业发展方面:
1、矿产资源勘查主要方向
矿产资源勘查的主要矿种是煤、铁、铜、金、铅、锌、铀、非常规能源(页岩气、浅层地热能、煤层气)等,兼顾优质非金属水泥用灰岩、白云岩、方解石、玻璃用石英岩等,其中,煤、铁、铜是规划期内的重点勘查矿种。
2、矿产资源开发方向与开发基地建设
大力发展非金属矿产开发。充分利用硫铁矿资源,大力推进沿江铜陵、庐江、马鞍山等硫基化工园区建设。开发利用水泥用灰岩,建设沿江江南、沿淮、皖中、皖北4个大型水泥原料生产基地。开发利用凤阳玻璃用石英岩矿产,发展以蚌埠为中心的玻璃深加工工业。合理开发方解石、冶金用白云岩,逐步推进青阳-泾县纳米粉体碳酸钙原料研发基地建设。
3、探矿权设置区划
设置非金属矿产勘查规划区块92个。其中水泥、熔剂用灰岩及石灰岩勘查规划区块31个,面积191.60平方千米;水泥配料勘查规划区块7个,面积24.34平方千米;白云岩及冶金用白云岩勘查规划区块8个,面积76.92平方千米;石英岩及玻璃用石英岩勘查规划区块8个,面积51.64平方千米;云母勘查规划区块5个,面积57.32平方千米;饰面石材勘查规划区块12个,面积61.54平方千米;其他非金属21个,面积418.57平方千米。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矿产资源总量调控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发展,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的重要手段,明确主要矿种调控的方向。
(1)调控方向
鼓励开采铁、铜、金,以及两淮煤层气、地热资源等。对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和本省优势特色矿种实施限制性开采和总量调控,限制开采钨、锡、锑、萤石、离子型稀土矿产;有效压缩煤炭过剩产能,关闭落后小型煤矿、退出亏损、资源枯竭煤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有效保护和总量调控方解石、冶金用白云岩等优势矿产;限制开采含硫量在1.5%-3%中高硫煤、石煤、低品位单一硫铁矿、砂金、砖瓦用粘土等矿产。禁止开采含硫量大于3%的高硫煤,严禁可耕地开采砖瓦用粘土。
(2)调控指标
2020年,全省预期矿石总产量为6.0~6.5亿吨,钨矿调控指标为钨精矿1550吨;原煤总量调控指标为1.2亿吨左右;方解石、冶金用白云岩等限产保值;石煤、普通萤石、单一低品位硫铁矿年均增长不超过2%,砖瓦用粘土调控指标700万吨。
专栏五 主要矿产开采总量调控指标
序号 |
主要矿产 |
单位 |
2015年 |
2020年 |
指标属性 |
1 |
煤炭 |
矿石 万吨/年 |
13540.70 |
12000.00 |
约束性 |
2 |
石煤 |
矿石 万吨/年 |
6.26 |
7.00 |
约束性 |
3 |
钨矿 |
矿石 万吨/年 |
0.00 |
65.00 |
约束性 |
4 |
铁矿 |
矿石 万吨/年 |
3310.94 |
4865.00 |
预期性 |
5 |
铜矿 |
矿石 万吨/年 |
668.38 |
900.00 |
预期性 |
6 |
硫铁矿 |
矿石 万吨/年 |
273.54 |
400.00 |
预期性 |
7 |
水泥用灰岩 |
矿石 万吨/年 |
17380.85 |
25538.00 |
预期性 |
8 |
电石用灰岩 |
矿石 万吨/年 |
696.01 |
931.00 |
预期性 |
9 |
熔剂用灰岩 |
矿石 万吨/年 |
938.77 |
1256.00 |
预期性 |
10 |
冶金用白云岩 |
矿石 万吨/年 |
694.39 |
845.00 |
约束性 |
11 |
方解石 |
矿石 万吨/年 |
109.43 |
133.00 |
约束性 |
12 |
玻璃用石英岩 |
矿石 万吨/年 |
774.41 |
1086.00 |
预期性 |
13 |
建筑用石料 |
矿石 万立方米/年 |
1481.53 |
2386.00 |
预期性 |
14 |
普通萤石 |
矿石 万吨/年 |
7.90 |
9.00 |
约束性 |
15 |
砖瓦用粘土 |
矿石 万吨/年 |
902.10 |
700.00 |
约束性 |
5、开采规划分区
(1)重点矿区
划定淮北煤田,淮南煤田,霍邱铁矿,凤阳玻璃用石英岩,定远岩盐—石膏,滁州琅琊山铜矿,金寨沙坪沟钼、铅锌矿,巢湖—含山水泥建材,马鞍山铁矿,庐江铜、铁矿,繁昌铁矿、水泥用灰岩,铜陵—南陵铜、铅锌矿、水泥用灰岩,安庆铜铁矿、水泥用灰岩,池州铜、金矿、水泥用灰岩,青阳—泾县方解石等15个重点矿区(附图6)。重点矿区开采矿种包括煤、铁、铜、金、水泥用灰岩、玻璃用石英岩、岩盐、石膏、方解石等。
(2)限制开采区
划定钨矿、普通萤石、高灰高硫煤(南型煤)、石煤、单一低品位硫铁矿等矿种分布地区为限制开采区。设置含山—和县高硫煤、普通萤石,马鞍山低品位硫铁矿,铜陵—繁昌高硫煤、低品位硫铁矿,宣城低品位硫铁矿,广德普通萤石、高硫煤,怀宁高硫煤、石煤、低品位硫铁矿,青阳—南陵钨、锑矿,泾县—宣州—宁国高硫煤、普通萤石,青阳—贵池—东至钨、锑、高硫煤,旌德—宁国—绩溪钨、高硫煤、普通萤石,祁门—黟县钨、石煤,歙县—休宁普通萤石等12个省级限制开采区(附图6)。
(3)禁止开采区
固体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包括依法规范设置的各类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地质遗迹保护区、重要水源地、古人类遗迹、文物重点保护单位等地区,以及铁路、公路、沿江水库近岸规定范围内的区域,切实保护耕地。《规划》依据《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13处国家级和省级地质公园为禁止开采区,其他各类保护区列入禁止开采区名录。
禁止在各级自然保护区内所有区域进行矿产资源开采。自然保护区内已有探矿权和采矿权,在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有序退出。
6、采矿权设置区划
设置开采规划区块85个。其中(水泥、电石、熔剂、化工)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31个,面积35.14平方千米;水泥配料开采规划区块3个,面积0.78平方千米;方解石5个,面积2.42平方千米;(冶金、熔剂)用白云岩开采规划区块7个,面积4.40平方千米;玻璃用石英岩开采规划区块9个,面积1.92平方千米;岩盐、石膏开采规划区块6个,面积20.34平方千米;其他非金属开采规划区块24个,面积35.10平方千米。
7、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优化煤、铁、铜、水泥用灰岩等优势矿产开发利用宏观布局,提高规模集约开发程度;限制钨、锡、锑、离子型稀土、萤石、石煤、单一低品位硫铁矿、高灰高硫煤、砖瓦用粘土等开采。重点矿区鼓励大中型矿山企业集约规模开采国家和市场紧缺的矿产资源,提高“三率”达标率,加强综合开发利用,实施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建设绿色矿山;限制开采区强化限制开采矿种的矿业权管理,实施总量调控;禁止开采区严格禁止固体矿产资源开采,已有开采矿山限期关闭。
8、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积极推进纳米材料和超细粉体材料发展。加强方解石、膨润土、凹凸棒石粘土、沸石、珍珠岩、绢云母等矿产的深加工,积极推进超细粉体材料、纳米材料、改性材料和特殊用途材料等系列矿产品的开发利用,逐步达到国内领先地位。
9、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提高非金属矿产品深加工、功能化水平。推广应用纳米微粉制备技术、矿物改型改性新材料技术等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提高非金属矿有效选矿、提纯、深加工水平,开发系列化矿产品,增加附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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