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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硅酸盐水泥》征求意见稿发布,取消复合硅酸盐水泥32.5、32.5R强度等级 |
来源:中国粉体技术网 更新时间:2015-09-28 08:51:51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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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材料科学总院负责修订的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征求意见稿)于2015年9月23日向各大水泥企业发布征求意见。
近几年,在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的大背景下,《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提出要推广使用高标号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尽快取消32.5复合水泥产品标准,逐步降低32.5复合水泥使用比重。部分水泥大企业提出了全面取消32.5强度等级水泥产品标准的建议。
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牵头专门成立了取消32.5水泥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前期充分和调研的基础上,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总院负责修订起草了上述征求意见稿。
与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1.取消复合硅酸盐水泥的32.5、32.5R强度等级;2.其他有关技术标准的小幅变动。
取消P.C 32.5标准水泥主要目的是为了剔除水泥产品中产量最大,质量又良莠不齐的一个品种。然而从目前调研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大部分水泥企业对此反应都较为平淡,应对策略也十分简单——换包装。由于相对于P.C 32.5标准制定之初,目前水泥强度富余较多,硬化时间较短,多数大厂在不做配方调整或略微增加熟料配比的情况下,就可以简单的令P.C 32.5达到P.C 32.5R早强水泥的标准。因此在淘汰水泥过剩产能方面,仅仅剔除P.C 32.5作用微乎其微。
此次全面取消P.C 32.5系列,则有着完全不同的影响。更多的企业将会采用更高强度的P.C 42.5取代市场空白,水泥熟料利用率必然明显提升,同时考虑到高炉水渣不在三废利用综合退税范围,P.C 42.5退税门槛也更低,因此P.S 32.5的生产积极性也会受到影响。最终新标准将有助于水泥强度的提升,对缓解水泥产能过剩的帮助也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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