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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耗能行业可申请认定能效“领跑者”享政策激励 |
来源:中国粉体技术网 更新时间:2015-01-09 15:57:22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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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粉体技术网/刘莉)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制定了《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能效“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对增强全社会节能减排动力、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范围包括三类: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和公共机构。针对高耗能行业,综合考虑行业的能源消费量、节能潜力、节能技术发展趋势以及能耗统计、计量、标准等情况,先期选择火电机组、原油加工、钢铁、乙烯、合成氨、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等产品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以后逐步扩展到电力、石油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的其他产品。
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的申请企业经公示后可被认定为能效“领跑者”。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每年发布一次。
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对高能耗行业能效“领跑者”给予鼓励。同时,对高耗能行业、产能过剩行业,会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能耗限额标准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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