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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发布《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来源:中国粉体技术网    更新时间:2014-08-19 09:27:19    浏览次数:
 
       (中国粉体技术网/班建伟)为深刻吸取江苏昆山“8˙2”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在深度分析近几年来发生的类似事故情况的基础上,依照《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等有关标准规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于8月15日正式发布。

《五条规定》要求:
        一、必须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
        二、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 
        三、必须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接地,严禁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四、必须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严禁粉尘遇湿自燃。
        五、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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