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黑龙江向矿业权“圈”“占”者亮剑 |
来源:中国粉体技术网 更新时间:2014-06-25 09:32:22 浏览次数: |
|
|
黑龙江省省长陆昊近日做出重要指示,由省国土资源厅代表省政府总牵头,对全省矿业权进行全面普查清理。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随即下发实施方案,宣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圈而不探”探矿权、“占有而不采”采矿权清理工作。
此次清理工作本着系统梳理、摸清底数、分类清理、专人负责、依法依规、稳妥处置的原则,重点对非因市场因素和政策性影响等原因却长期“圈而不探”的探矿权和“占而不采”的采矿权,本行政区域内的过期探矿权,市(地)、县(市)发证但已过期的乙类矿产采矿权以及本行政区域内的无证勘查、无证开采矿产资源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清理工作计划于8月底结束,分动员整理、处置整改、总结上报3个阶段。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专门成立了以厅长高志杰为组长,副厅长张财、执法监察局局长贾东力、总工程师吴迪为副组长的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运行。
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各市(地)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牵头抓总,尽职尽责,主动沟通,及时汇报,在积极推进上下功夫,在清理成果上求实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安排工作经费,抽调精干力量,保证工作质量,分工协作,落实责任;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采取强力措施,全力清理推进,层层抓落实,确保数据准确可靠,成果真实有效。对工作不到位或清理不力的市(地),省国土资源厅将停止审批其矿业权。
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地)要切实做到“三到位”。一是清理到位。工作中做到不缺工,不降标准,不留死角;二是梳理到位,统一部署、集中清理、区别对侍、分类处理;三是处置到位,要保质保量完成清理工作任务,摸清底数,拿出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处置意见及建议。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