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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来源:中国粉体技术网    更新时间:2014-05-27 08:40:40    浏览次数:
 
      (中国粉体技术网/刘莉)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进一步硬化节能减排降碳指标、量化任务、强化措施,对今明两年节能减排降碳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行动方案》提出了2014—2015年节能减排降碳的具体目标: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
     《行动方案》从八个方面明确了推进节能减排降碳的三十项具体措施。一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二是加快建设节能减排降碳工程;三是狠抓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四是强化
技术支撑;五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六是积极推行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七是加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八是落实目标责任。
     《行动方案》中提出,积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严格项目管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全面清理违规在建和建成项目。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在提前一年完成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基础上,2015年底前再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
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
       关于加快建设节能减排降碳工程,推进实施重点工程。《行动方案》提出,推进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完成6亿吨熟料产能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安装脱硝设施,到2015年底分别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能力230万吨、260万吨以上。
        针对狠抓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中提到,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20%,新增绿色建筑3亿平方米,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亿平方米。以住宅为重点,以建筑工业化为核心,加大对建筑部品生产的扶持力度,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关于强化技术支撑,要求加强技术创新,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示范工程,以电力、钢铁、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和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生产。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投入。加快先进
技术推广应用,完善节能低碳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节能改造。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方面,《行动方案》提到,完善价格政策。严格清理地方违规出台的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滞后地区要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执行力度。
      《行动方案》提出,落实目标责任以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重点地区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相结合的方式将目标责任落到实处。关于落实重点地区责任方面提到,强化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污染减排,尽可能多削减氮氧化物,力争2014-2015年实现氮氧化物减排1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
      《行动方案》最后将今明两年能耗增量控制目标、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任务、各地区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等分解落实到了全国各地区。(来源:中央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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