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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六大系统”专项检查工作
来源:中国粉体技术网    更新时间:2014-03-21 08:44:12    浏览次数:
 
       (中国粉体技术网/刘莉)为确保全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规范有效运行,重庆市于3月组织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及运行情况专项检查。
      (一)突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三个方面:
        一是矿井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通知》、《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紧急通知》等的要求,完成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等系统的建设完善及相关工作。
       二是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是否符合《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AQ2031-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AQ2032-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AQ2034-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供水施救系统建设规范》(AQ2035-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信联络系统建设规范》(AQ2036-2011)等相关《规范》要求。
       三是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是否建立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系统是否能够正常运行,日常管理维护是否到位等。
      (二)合理安排时间。此次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阶段(3月5日至3月15日),由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按照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自查;
       第二阶段为区县(自治县)检查阶段(3月11日至3月20日),各有关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辖区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运行情况全面排查;
       第三阶段为市局督查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由市安监局组织三个督查组,每组配备至少一名市政府安全技术专家,分别对有关区县(自治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及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相关区县抽查矿井不少于2个。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是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结合自身实际,由牵头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专业力量,认真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完成后,区县要对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情况逐一实行建档管理,对本次检查查出的问题按照“五定”原则,按期完成整改。
       二是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等系统的建设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运行正常、稳定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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