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生产用矿渣微粉、脱硫石膏 。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参加。
1 、采购项目概况:
1.1 生产用 A 包矿渣微粉、 B 包脱硫石膏竞争性谈判采购
1.2 数量: A 包矿渣微粉 约 10000 吨
B 包脱硫石膏一至二个月的用量 7000 吨 -14000 吨
1.3 项目编号:
2 、 合格响应人基本资质条件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国内供应商。
2.2 在河南投资集团采购采购平台( http://zb.hnicwx.com )注册并办理会员手续和 CA 数字证书后成为平台供应商库正式会员的供应商方可响应。
3 、报名
3.1 本项目通过河南投资集团采购采购平台 进行全电子化采购。
3.2 符合条件的响应申请人请于 2014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9 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响应申请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按照“河南投资集团采购采购平台谈判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
5.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和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以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为准,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谈判响应文件(电子与纸质)上传 / 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 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5.2 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3 纸质谈判响应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打印版打印装订(其中的授权书、承诺函、报价表等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与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5.4 由于响应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或开标失败的,责任由响应人承担。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响应人应将“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 U 盘)随同纸质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后一并递交,当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不能正常开标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 U 盘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5.5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 / 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联系人:左金钟
电 话: 0373-3972520
传 真: 0373-3980800
监督部门:党群纪检部
联系人:马兴永
电 话: 0373-3980857
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二十三 日
►欢迎进入【粉体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