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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领域将于6至9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
来源:中国粉体技术网 更新时间:2013-06-14 07:54:18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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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四川泸县桃子沟煤矿“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保利民爆(济南)“5•20”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吉林长春宝源丰禽业“6•3”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等多起重特大事故,引起国务院高度关注。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要求2013年6月至9月底,在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将重点检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消防、煤矿、化工等重点行业,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通知要求,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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