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海市正式发布《北海市高端玻璃产业石英砂矿业权资源项目全流程闭环监督管理规则(试行)》,以严格监管举措和全链条管控模式,为高端玻璃产业石英砂矿业权项目发展保驾护航,全力推动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该规则适用于自2020年5月1日《北海市矿产资源保护条例》印发实施后,北海市范围内取得石英砂采矿权资源项目的高端玻璃企业,是对《北海市高端玻璃产业石英砂矿产资源配置工作暂行办法》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补充,进一步明晰了监管对象与范围。
在监管责任落实上,县(区)政府通过与企业签订监管协议,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对石英砂开采、加工、运输、销售、使用等全环节秩序进行全面规范。同时,重点监督石英砂矿合规生产经营,坚决禁止共伴生矿非法销售,持续加强制砂环节监管,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着力营造健康有序的产业发展环境。为确保企业合规经营,县(区)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等多部门,每季度对石英砂开采、加工、外运、存储和使用情况展开联合核查。企业开采和加工获得的精砂,包括低铁超白砂和普砂,必须依据相关规定开展深加工和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执行投资承诺书和监管协议,若违反将被约谈并依法依规处理。在加工环节管理方面,竞得采矿权的企业需按规定开展石英砂加工,加工企业纳入矿山源头管理。同时,加快安装地磅、电子监控、车辆GPS等设备,并定期统计精砂加工和外运量,将地磅等数据与税务、自然资源、交通等多单位共享,确保加工环节透明、可控。
针对共伴生矿,县(区)政府加强全流程监管,明确已明确用于矿山生态修复的共伴生矿产,企业不得擅自加工销售,否则移交执法部门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于擅自收购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品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罚款。
此外,规则还明确了涉及矿山的多种违法行为情形,如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矿业权倒卖牟利等。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石英砂矿山的管控,定期组织巡查,一旦发现违法情形,及时移交执法部门查处。自批准采矿权3年后,相关部门将核查企业投产履约情况,对未兑现承诺产能、未履行协议约定等情况,将实施采矿权限制与收回措施。
此次北海市出台的全流程闭环监管规则,将有效规范高端玻璃产业石英砂矿业权项目发展,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后续,北海市还将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监管机制,保障产业健康有序前行。
资料来源: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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