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江西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十四五期间,将落实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要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格局持续优化,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和保障能力有效提升。
《规划》提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与高效利用:
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区域布局。赣北地区坚持长江经济带建设,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继续做强已有矿业产业,大力发展绿色矿业。环鄱阳湖地区主要开发清洁矿产资源,发展地热生态旅游产业,推进浅层地热能利用,依托科研创新平台,提高矿产品技术含量、附加值和竞争力。赣东北地区重点发展有色金属采选冶与精深加工产业,支持稀散元素综合勘查与回收利用。赣西北地区以转型升级为主线,推进钢铁、电瓷、工业陶瓷、盐化工、新型建材等优势产业改造提升,加强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壮大锂电新能源产业。赣中南地区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为契机,加大锂、金、银、铜、铅锌、锡、地热水、萤石、高岭土、硅石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推进钨、稀土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
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大科研攻关投入,提高铜、钨、金、银、锂、钽铌等低品位、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提高锂、钽铌、铷、铯及稀土等“三稀”资源综合提取技术。提高铜、铁、钨、铅锌、锡、金、煤等矿山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开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鼓励矿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发展矿业领域循环经济。
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为基础,统筹兼顾我省经济发展需求及产业规划,确定我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按照国家钨、稀土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年度开采总量控制,严禁超指标开采。适度扩大铁、铜、金、银、钽铌、锂等金属矿产,以及黑滑石、硅灰石、盐矿、熔剂用石灰岩、高岭土、硅石(粉石英)、饰面用石材等非金属矿产和地热、矿泉水等液体矿产开发规模。
严格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根据不同资源禀赋、环境承载力、市场需求、运输半径等条件,合理确定各地区砂石土类采矿权总量、最低开采规模,有序投入砂石土类采矿权。积极引导有条件地区划定集中开采区,促进砂石资源规模开发。继续开展砂石土类采矿权“净矿”出让,推动矿地综合利用试点等工作。严格执行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完善异常名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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