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天柱县召开重晶石产业发展工作调度会,会议指出:当前天柱县许多重晶石开发公司存在破坏生态环境、自然风光、水资源的情况,做好重晶石产业发展管控势在必行,应当成立矿业公司,有效利用好、管控好重晶石资源。


县长吴绍东要求:
一是县国土、安监、环保、水务等部门要深入矿区、矿山、矿洞对全县的重晶石开采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有环保、安全问题的开采企业进行停顿整改,并组织专家现场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相关责任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按时间期限进行整改销账,对拒不完善环保、安全相关设施的开采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县安监、交通、运管、贸易办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执法形成合力,加强对矿山企业的跟踪检查、加强矿石出站调运监管,堵塞漏洞,防止税费流失、加强源头管控,从源头限制“双超”。
三是矿山开采企业要树牢生态环保理念,要始终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于生产建设全过程,加强生态修复保护,做到企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推进,确保矿山企业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确保县重晶石产业做大做强。
据了解,天柱县重晶石已探明储量1.78亿吨,远景储量3亿吨,占全国储量的60%以上,占全世界储量的三分之一,是全国重要的钡盐生产基地,被誉为“中国重晶石之乡”。
编辑整理:粉体技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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