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新华社受权于3月17日全文播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1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纲要第十篇“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分别包括第四十二章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第四十三章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第四十四章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第四十五章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第四十六章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第四十七章健全生态安全保障机制、第四十八章发展绿色环保产业。
第四十三章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提高资源利用综合效益。
第一节全面推动能源节约
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实施锅炉(窑炉)、照明、电机系统升级改造及余热暖民等重点工程。大力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开展重大技术示范。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和节能自愿活动,推动能源管理体系、计量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开展能源评审和绩效评价。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和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
第二节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对水资源短缺地区实行更严格的产业准入、取用水定额控制。加快农业、工业、城镇节水改造,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开展节水综合改造示范。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管,鼓励一水多用、优水优用、分质利用。建立水效标识制度,推广节水技术和产品。加快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等工程。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
第三节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严控新增建设用地,有效管控新城新区和开发区无序扩张。有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开发、地上地下立体综合开发利用,促进空置楼宇、厂房等存量资源再利用。严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探索建立收储制度,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调查评价。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0%。
第四节加强矿产资源节约和管理
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管控,严格分区管理、总量控制和开采准入制度,加强复合矿区开发的统筹协调。支持矿山企业技术和工艺改造,引导小型矿山兼并重组,关闭技术落后、破坏环境的矿山。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矿产资源保护和储备工程,提高矿产资源开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完善优势矿产限产保值机制。建立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健全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开展找矿突破行动。
第五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按照物质流和关联度统筹产业布局,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区,促进企业间、园区内、产业间耦合共生。推进城市矿山开发利用,做好工业固废等大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城市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和废旧纺织品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规范发展再制造。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
第六节倡导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
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消费,制止奢靡之风。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落实全面节约要求。管住公款消费,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推广城市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服务系统。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
第七节建立健全资源高效利用机制
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目标责任,完善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健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体系,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实现重点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监察。建立健全中央对地方节能环保考核和奖励机制,进一步扩大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建立统一规范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出让平台。组织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第四十八章发展绿色环保产业
培育服务主体,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完善政策机制,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
1、扩大环保产品和服务供给
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制度,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领域,开展小城镇、园区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推动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技术产品走出去。统筹推行绿色标识、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完善煤矸石、余热余压、垃圾和沼气等发电上网政策。加快构建绿色供应链产业体系。
2、发展环保技术装备
增强节能环保工程技术和设备制造能力,研发、示范、推广一批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装备。加快低品位余热发电、小型燃气轮机、细颗粒物治理、汽车尾气净化、垃圾渗滤液处理、污泥资源化、多污染协同处理、土壤修复治理等新型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推广高效烟气除尘和余热回收一体化、高效热泵、半导体照明、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成熟适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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