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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鸡西石墨探矿权公开拍卖,实现资源市场化配置 |
来源:中国粉体技术网 更新时间:2015-03-20 08:30:42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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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粉体技术网/班建伟)近期,由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和鸡西市人民政府联合组织的首次石墨探矿权拍卖会在鸡西市正式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几十家石墨企业云集于此,品味着石墨行业首次实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盛宴”,感受着资源从零到整、从分散到集中管理发生的变化。
探矿权与采矿权阻碍深加工产业链发展
在这次黑龙江省鸡西市的首次拍卖会上,鸡西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李晓民告诉记者,鸡西市石墨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石墨资源储量(矿石量)约5.4亿吨,占中国石墨储量的20%以上,尤其是大鳞片晶质石墨是世界上少有的优质大型石墨矿床。但是,绝大部分石墨资源由于勘查程度低、只经过预查或普查,不具备开发利用的条件,具体资源储量是多少还有待经过详查后进一步核实。不仅如此,黑龙江省石墨资源的勘查程度都很低。
李晓民介绍,近些年探矿权上出现过这样一种现象,那就是有资金实力的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方法拿到探矿权,而搞实体的石墨企业却拿不到探矿权。比如,鸡西市的石墨深加工企业都把资金投入在企业技术、设备、人才等方面,资金实力不如外省市其他企业,在争取探矿权时又没有针对深加工企业的优惠政策,阻碍了其发展。而一些拿到探矿权的企业,又不搞实体产业,很多一转手就出卖给其他企业,从中获取更多的利润。长此循环下去,石墨资源便成为了“有钱人”倒手交易的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石墨资源开采乱象,给石墨产业发展造成了伤害。
除了探矿权存在问题,采矿权也有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
“石墨市场不景气时,采出的石墨不值钱。当时很多拥有采矿证的矿山企业都没有考虑到期问题,致使采矿证到期的矿山企业不主动申请办理延续、或者在办理中由于不交纳采矿权价款,而使采矿权过期;同时也有政策变化的影响造成部分矿山企业无法办理延续。按照《矿产资源法》的规定,过期的采矿权属无效矿权,应予以注销,不得再进行开采活动。按照我省现行政策的要求,凡是办理石墨采矿权的,必须要与石墨深加工相配套。”李晓民说。
“这些问题使得我国石墨资源开发方面问题严重,滥采乱挖,回采率低,资源浪费严重。究其深层次原因,一是资源被人为炒作,省级资源管理部门总量控制已经很到位,但下属地区资源管理模式却因多方掣肘而无法科学合理、依法管控。前几年关于石墨的“规划”、“可研”、“论证”、“联盟”屡见不鲜,大型国有企业云集北国,而论证资料如出一辙,这种现象不符合科学发展观。二是地方资源管理体制尚需改革。具采矿资质的通过招牌挂取得矿权的企业,其开发利用方案,也并没有被切实把关和提升门槛,这是地方管理不完善的症结所在,所以才有“深加工球形粉”齐步走的行政命令。三是企业的恶性竞争反映了原始创新意识和实力不足。四是较大型石墨资源明显没有纳入集中管理的范畴,这是多年来对资源只以规模大小论长短,没有充分注视国际市场动向的必然后果。
石墨探矿权以及采矿权的乱象也影响到了石墨企业产业链的延伸,深加工项目不能很好的顺利进行。比如石墨深加工企业,没有优质的鳞片石墨作原料,就很难生产出石墨深加工产品,导致一粗放式加工,高精端产品不能很好地与国际现代化高科技接轨。因此我国在电池、航空等方面所用的石墨精深加工产品就得依赖进口,这样又导致我国石墨原料低价格卖到国外,又以高于几倍、几十倍的价格购买回高精端产品的现象出现。”黑龙江奥宇石墨集团董事长韩玉凤说。
市场化竞拍: 合理配置资源
这次鸡西石墨探矿权拍卖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几十家企业。可以看出,首次石墨探矿权拍卖,对于取得探矿权和未取得探矿权的几十家企业各有喜忧,互有利弊。对于取得探矿权的来说,喜的是得到探矿权第一证,忧的是具有探不到而损失巨资的风险。对于未取得采矿权的来说喜得是不担风险,忧的是没有得到机会得到探矿权、采矿权,从而影响企业在资源控制上的主动性。
由省市联合组织并委托地市级办理探矿权挂拍出让,黑龙江省还是首次,开创了黑龙江省市场化资源配置的先河,探索了资源配置的一条途径,共筛查出9宗石墨探矿权进行挂牌出让。
这次公开挂牌出让,可以引进企业资金做大量的地质勘查工作,能够很好地摸清石墨矿产资源,这样还为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后备资源。另一方面。可以解决现有石墨资源配置难问题,给现有深加工企业一个获取资源的公正公平机会。通过这种公开挂拍出让的方式,可以让石墨企业都参与到竞拍中。”
资源大整合:利于产业发展
市场化资源配置对企业来说众说纷纭,但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石墨行业里的一些专家还是对这种市场化资源配置给予了很高期望,也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和自己的建议。
清华大学材料学院教授沈万慈建议:整合必须是相对集中矿权,矿权分散容易造成恶性竞争。作为战略性资源,矿权不能由国外资本控制。保护性利用资源,科学规划产业发展。加强勘探,摸清家底。限制总产量,其中鳞片80万吨降到50万吨/年、微晶50 万吨/年降到30万吨/年。限制低端矿产品出口,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资金、资源的引导将会使我国相关炭石墨材料的不同产业进一步整合,发展成为综合性的炭材料大产业。
黑龙江省石墨行业协会秘书长陈育群建议:一是加强石墨矿产资源掌控,努力实现“一矿一采”、“一矿多供”,借鉴萝北模式,对区域内用矿单位按其深加工能力大小配置资源,统一供矿,防止采富弃贫,滥采滥掘的现象发生。二是因石墨资源的特殊性,必须由国家掌控资源,借鉴稀土管理模式,实行配额管理,资源配置向深加工企业倾斜,逐步削减低端产品生产企业的矿石供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三是加大石墨资源勘查力度,在探明资源的基础,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石墨生产企业统一供矿。对现有矿床应进行补充勘查,摸清存量,统一规划,严禁无序开采。资源配置不能因噎废食,为保护资源而强行断炊。要因地制宜,由地方国土资源部门主导,成立股份制采矿公司,按深加工比例,实行配额供矿。
鸡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总工程师李晓民建议:在国家没有明确大的政策变化下,目前来说,这种招拍挂的形式是不错的,可以规避很多问题。比如如何鉴定深加工企业上,在操作上很难实现,其中由谁来鉴定、怎么鉴定、如何鉴定等,会有人为因素参杂在里面。因此,建议不能单一地配置资源,希望国家控制资源,国家在资源配置中也要考虑如何鉴定深加工项目一事,可以把有限的资源真正配置给业内的一些大企业以实现做大做强。
黑龙江奥宇石墨集团董事长韩玉凤建议:一是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原则,以国家关于资源开发秩序整顿的相关政策为依据,以资源赋存特点为基础,大型矿体要实现规模化开采,避免大矿小采、大矿群采。二是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化运作原则,对于石墨资源政府要有战略性控制,运用行政手段对资源配置进行有效调控,确保资源有序开发。三是资源优化倾斜配置原则,根据产业导向要求,在资源配置上向资源深加工优势企业倾斜,向有利于石墨产业发展方式转变的企业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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